各有關單位:
我局決定開展光明區2019年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品牌、質量項目申報受理工作?,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申請品牌、質量類資金支持,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:
(一)注冊登記地、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,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(二)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、守法經營、誠實守信、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;
(三)近三年經營規范,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,且在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、人力資源、市場監管、消防、社保、統計、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(含)以上罰款處罰;
(四)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,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中(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);
(五)符合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二、品牌類項目申報范圍和標準
對實施品牌質量管理的企業的支持:
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、省級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稱號的企業,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、30萬元獎勵。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權的單位,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。對上一年度獲得深圳市質量強市骨干企業稱號的企業,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。
三、質量類項目申報范圍和標準
對開展卓越績效試點工程的單位的支持:
對導入運行卓越績效管理體系,經專家組驗收評審后評分在400分以上(含)的前10家試點單位,給予每家單位最高30萬元獎勵。
四、注意事項
年度累計獲得資金資助額度100萬元(含)以上的單位,原則上應書面承諾自獲得政府資金支持之日起,五年內注冊登記地址不得搬離光明區、不得改變在光明區的納稅義務和統計申報義務,并履行好社會責任。
本文作者:深圳市思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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